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
使用條款 — 網上診症
歡迎使用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臨床部)網上診症服務。我們向閣下提供實時的網上診症服務,當中包括診斷服務、交換視聽資訊和中醫師處方醫藥。我們使用網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透過Whatsapp為閣下進行網上診症。
此等「使用條款」(下稱「此等條款」)內指的「我們」及有關字眼均指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臨床部)。條款內所指的「閣下」或「你」指任何網上診症服務的使用者。
使用網上診症服務前,請小心閱讀此等條款。倘若閣下不同意其中任何內容,則切勿使用此服務。同時亦請閣下與我們聯絡,商討我們可透過其他可行途徑,給予閣下合適的服務。

 

  1. 協議

1.1. 閣下使用網上診症服務,即代表同意並接受此等條款規限。閣下確認已閱讀及明白有關處理個人資料私隱的文件和聲明,並同意該些文件及聲明的內容。 現謹將相關的內容納入成為此等條款的一部份。
1.2. 我們可以不定時修改此等條款,閣下須於每次使用網上診症服務前,查看此等條款最新內容,以確保閣下明白現行的使用條款。倘若閣下未能透過通訊儀器查看此等條款,我們可按閣下要求,透過電郵提供最新使用條款文本。當閣下在此等條款修訂後首次使用網上診症服務時,即受經修訂的條款合法約束。

 

  1. 資料私隱

2.1 閣下於使用網上診症服務時向我們提供的任何個⼈資料,我們將按照適用於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診所的病患者的 “私隱政策聲明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處理。我們將保存閣下在網上診症中的個⼈資料,有關資料將被保密。有關 “私隱政策聲明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可見於下列網址:

https://bupdpo.hkbu.edu.hk/policies-and-procedures/pps-pics/

2.2 為向閣下提供網上診症服務,我們可能會把閣下的個人資料存取在我們設置在雲端伺服器服務供應商的診療系統,而當中的資料有可能會被短暫轉移至香港境外。

 

  1. 閣下的責任

3.1. 閣下同意使用網上診症服務僅作個人醫療用途,且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過網上通訊進行或試圖進行任何可構成刑事罪行、產生民事責任或觸犯任何法例的行為。 我們保留一切權利,在毋須作出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終止向閣下提供網上診症服務。同時我們有權觀察閣下使用網上診症服務的情況,以不時釐定閣下有否遵守此等條款。
3.2. 我們僅向身處香港人士提供網上診症服務。若病人身處香港以外的地方,切勿使用網上診症服務。
3.3. 閣下同意遵守有關使用網上診症服務的一切適用法例、法規、條例及規例 (合稱「適用法例」)。
3.4. 閣下同意任何時候在使用網上診症服務時向我們提供真確的資料。
3.5. 閣下確保及同意:
(a) 使用網上診症服務屬閣下獨立決定;
(b) 遵照我們對病況改善的建議;
(c) 遵循有關處方或建議的任何藥物的說明;
(d) 妥善保管提供予閣下的任何處方藥物,及不可允許任何其他人使用該些藥物;
(e) 如實及全面與我們溝通閣下的病歷、任何藥物過敏以及建議治療方法的任何不良影響;
(f) 如閣下與使用網上診症服務相關之任何資料有更新,將盡早告知我們;
(g) 閣下僅為自身使用網上診症服務。
3.6. 閣下同意如因閣下違反此等條款及/或閣下使用網上診症服務,以致我們及我們的有關人員及僱員承擔或蒙受任何損失、索償、責任、損害賠償、索求、成本及支出﹙包括一切合理法律費用﹚,閣下均會向我們及該等人士作出彌償及使我們及該等人士免受損失。

 

  1. 修訂服務

我們保留隨時(不論有否事先發出通告)對網上診症服務或其中任何部份作出臨時或永久的修訂或中斷的權利。閣下同意我們毋須就任何修訂、暫停或中斷網上診症服務或其中任何部份而向閣下或任何第三方負責。

 

  1. 收費及付款

5.1 閣下同意按照費用、收費及賬單條款支付所有費用及收費。
5.2 閣下授權我們就到期及應付的所有費用向閣下開具發票及發出繳費通告,並同意無需其他通知或同意。
5.3 我們可能隨時修改網上診症服務的費用,新收費會於一個月後生效。
5.4 閣下有責任檢視閣下的保單(如有)是否把網上診症服務納入承保範圍,閣下可能要承擔保險公司未承保的任何費用。

 

  1. 網上診症服務對象及當中過程

6.1. 閣下明白網上診症並不適合某些特定的醫療狀況,例如:急症、緊急或危急醫療狀況。如不確定是否可以透過網上診症服務解釋閣下的醫療問題,閣下須親身到診所向我們求診。如需要緊急建議或治療,請立即聯絡緊急服務。
6.2. 網上診症服務僅供年滿18歲或以上人士(包括覆診病人)使用,或由家屬、親友或法定監護人 (合稱 “導診者”) 陪同下求診。
6.3. 如我們懷疑閣下違反此等條款,例如於未獲得我們事先書面授權的情況下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視像及/或語音形式)記錄網上診症過程,我們可能會暫停網上診症服務。
6.4. 網上診症過程中,若我們認為無法或不適合使用網上診症,則有可能需要安排另一次面對面診症以正確評估病情,而當前的網上診症仍將被視為已完成的網上診症服務,閣下可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就診。
6.5. 如閣下未能清楚表述病情,可由閣下家屬、親友或法定監護人陪同閣下要求就我們所提供的病情解說、診症結果及/或處方用藥與我們進行溝通。閣下家屬、親友或法定監護人(合稱「導診者」)必須明白並同意是次處方用藥因缺乏閣下之全部或部份參與,可能未能完全把握病況而產生額外風險。若是次處方用藥引起閣下任何不適, 閣下及導診者願意承擔其所有後果。

 

  1. 診症安排及預約

7.1. 我們盡可能安排你選擇的中醫師為你提供網上診症,但是我們無法保證你選擇的中醫師能夠為閣下於你指定的時間診症。
7.2. 閣下之網上診症首選日期和時間謹供我們參考;我們會與閣下聯絡,確認網上診症的最終日期和時間。
7.3. 閣下在診症預約時間48小時前可更改預約時間。
7.4. 閣下同意不論任何原因,如閣下遲到15分鐘或以上、缺席或放棄預約,我們將可立刻取消該診症預約,所有已付費用(若有)不獲退還。

 

  1. 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

8.1. 我們會盡力確保網上診症服務時提供的資料屬當時現行及正確的資料。我們不會對任何資料作出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保證或聲明,尤其不會就其準確性、充分性、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可商售性或對特定用途的適用性,或通過互聯網提供的任何資料和內容是否適當或可供使用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或聲明。 閣下同意使用網上診症服務,須完全自行承擔一切風險,且閣下有責任評估任何資料、意見及其他材料的準確性及完整性和對閣下的適用性。
8.2. 於適用法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於閣下使用或未能使用網上診症服務而引致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附帶的、特殊的、懲罰性的或相應引致的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失去利潤、數據或其他無形損失的損害賠償,即使我們已獲悉有可能出現該等損害賠償,我們毋須亦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8.3. 在不限制此等條款之任何條文的情況下,我們對閣下未能滿意的某一次網上診症或我們不符合此等條款提供的網上診症所須負的全部責任(除任何不得免除的責任)僅限於重新向閣下提供多一次的服務。

 

  1. 終止服務

不論我們向閣下通知與否,我們或會完全或部份終止閣下使用網上診症服務。

 

  1. 技術要求

10.1. 網上診症服務需要閣下及我們透過互聯網、數據網絡及可連接互聯網的設備(簡稱「通訊儀器」)使用。我們不會對閣下的通訊儀器能否妥善使用網上診症服務承擔任何責任。閣下有責任檢視及確保使用網上診症服務時,通訊儀器能充分和穩定地連接互聯網,所選擇使用通訊儀器接受網上診症的地點亦須具保障私隱條件。
10.2. 如閣下以無線網絡使用網上診症服務,請避免使用公共Wi-Fi設施,且應使用有安全保護的無線網絡。
10.3. 如通訊儀器出現技術問題或遇到安全威脅,我們或會暫停網上診症服務,以確保其可正常運行並受到保護。閣下於上述情況應立刻通知我們取消有關預約或已開始進行的網上診症。

 

  1. 一般規定

11.1. 倘若此等條款的任何條文被任何有效司法管轄區的法院裁定為違法、失效或基於任何理由不能執行,則該條文應被視為從此等條款的可分割部份,且不會影響任何其餘條文的有效性及執行性。
11.2. 即使我們未有立即執行此等條款的任何條文或未有行使當中所賦予的任何權利,我們不應被視作已就該等條文或權利作出豁免。一切豁免必須由我們以書面作出。除非我們以書面豁免及另行載有明確陳述,否則我們就任何違反此等條款當中的任何條文或某一條文所賦予的任何權利所作出的豁免,不應被詮釋為我們對任何持續或往後違反有關條文作出豁免、或就有關條文的任何權利作出永久豁免。
11.3. 有關此等條款所指或涉及到的通知須以書面發出,並以郵寄或電郵方式寄出。

 

  1. 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12.1. 網上診症服務是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簡稱「香港」)的司法管轄區內使用。若干國家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或會禁止任何人使用網上診症服務,我們概不就於該些國家或司法管轄區提供網上診症服務是否適當或合法作出任何聲明或承擔任何責任。
12.2. 此等條款及一切有關閣下使用網上診症服務的事宜均受香港法律規限並按其詮釋。閣下同意並接受任何因此等條款或使用網上診症服務而引起的爭議均受香港法院的專有司法管轄權管轄。

 

  1. 不相符之處

如此等條款的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則以此等條款的中文版本為準。

 

  1. 聯絡我們

如閣下對此等條款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我們客戶服務部2721-2678。